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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主题:《战略股权设计》课程研修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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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企业股权激励|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时,如何确定授权日?

作者:战略股权设计 2018-05-09 16:56:39 2015


安徽省管理科学应用学院专业提供公司治理结构、企业股权激励、企业股改培训、中小企业股权培训、股权设计、股权分配、股权架构、股权融资等方案设计。咨询电话:0551-65178683, 182 2615 0042(同微信)





在分批集中对股权激励对象集中授权的前提下,授权日的确定应考虑以下因素:

1.授权日应当是工作日,在非工作日授权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。

2.授权日与企业考核日期相适应,最好在考核日期之后或者之前。

3.授权日与企业战略目标的起始日相一致,这样会使企业的战略目标与股权激励计划在时间的安排上相对应。



在对具体激励对象滚动性地授予股权激励标的的前提下,可以防止激励对象到期一次性套现获利出局,同时又可以使得股权激励对象不时地获得股权激励的收益,从而形成有效的股权激励机制。在此种激励模式下,具体授权日的确定可以参考以下日期:


1.激励对象受聘日

当激励对象被聘为公司的董事、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时,董事会如果认为有必要向受聘人授予股权激励的,受聘日即可以作为授权日,从一开始就将新聘 员工纳入股权激励计划。


2.激励对象确定晋升之日

激励对象的晋升,说明了激励对象对公司而言更具有重要性,在激励对象确定晋升之日即将激励对象纳入激励范围,予以股权激励标的。这是给予激励对象的一种长期激励,也使得激励对象的命运与公司的命运更紧密地联系到了一起。


3.在激励对象的业绩评定日

每年的绩效考核评定之后,对于表现特别优异的人员,即使不属于董事会事先拟订的股权激励的岗位范围,也可以单独授予股权激励标的予以鼓励。


4.激励对象取得技术成果之日

激励对象取得职务技术成果之日也可以作为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。


5.激励对象负责或者接管公司重要项目之日

激励对象被委派负责或者接管公司重要项目之日,可以作为授予激励对象以激励标的,以利于激励对象尽力将项目完成而不是中途离职。







《战略股权设计》实战班

(报名热线:0551-6517 8683)


开课时间:2018年7月14日-15日

开课地点:安徽省合肥市梅山饭店

授课老师:徐盛灯博士

授课对象:创始人、合伙人、股东、董事、接班人、企业决策者

课程费用:8800元/人(含教材费、资料费、茶点费、午餐费)

课程收获:学知识、懂方法--用工具、建模型--拿模板、解问题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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